世界海洋日将至 在野吁蔡政府尽快完备海洋三法

世界海洋日。(资料照片)

世界海洋日前夕,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携手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环境正义基金会,质疑蔡政府承诺2021年底前将完成的「海洋三法」,也就是《海洋保育法》、《海洋空间规划法》及《海洋产业发展条例》的订定,但迄今只完成了《海洋产业发展条例》修法,呼吁蔡政府应尽速完成任内承诺。

立委邱显智指出,今年国际海洋日诉求是,在2030年前建立有效且全面受到保护的海洋保护区至少30%,而台湾作为海洋国家,四周环海拥有丰富的天然资源,但近年却因为离岸风电、环境污染,以及中国抽砂船与渔船过度捕捞的危害,台湾又缺乏足够的经费及人力,甚至面临法制不足,无法顺利开罚的情况。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律师黄馨雯表示,大海无法包容一切,渔业、生态、航行、国防,以及近年来大规模离岸风电的设置,已经让海洋空间变得拥挤,使不同海洋使用目的间的冲突在离岸风电进场后逐渐白热化。根据MSP Global指出,全世界已经有100个国家或地区采用「海洋空间规画」(Marine Spatial Planning)来分配海洋的使用空间,以避免或减轻冲突。

黄馨雯认为,台湾目前并没有海洋空间规划法制,海委会虽已有海洋空间规划法的初步草案,但草案内容迟不公开,草案部分内容甚至与国际规范扞格,呼吁政府应衔接国际规范,采行生态系统方法,以海洋资料为基础,了解社群需求,纳入利害关系人进协商程序,强调协调共存原则,是落实公正转型基础和推动绿能多赢的基本条件。

环境正义基金会专案主任于瑄强调,订定《海保法》是当务之急,并提出五项关键原则,第一是应公开承诺支持《全球渔业透明度宣言》,提高渔业透明度,以维护渔业永续发展及捍卫海上人权。第二,台湾应建立自身海域30%的海洋保护区,并支持国际社会在公海划设保护区的努力。这些海洋保护区应划设于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以确保对野生动物、渔业永续和全球气候有益。

第三,《海保法》应确立相关条文,肯认海洋是对抗气候变迁的关键自然解决方案。第四,《海保法》应纳入利害关系人参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讨论,尤其脆弱群体。第五,预警原则应适用于任何海域或海洋资源的使用。由于稳定的气候有赖健康的海洋生态,应即刻投入更多资源保育海洋、通过《海保法》。

立委陈椒华指出,海洋三法是保护海洋的重中之重,目前仅通过的《海洋产业发展条例》,又或是存在已多年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即便在修法后还是无法立竿见影。目前立法院第10届已剩下最后一个会期,她要求行政院提出《海洋空间规划法》及《海洋保育法》,让国会在最后一个会期完成审议,以达海洋环境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