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沒做」遭電擊、過肩摔?台南警辦案被控集體施暴 6少年家屬提告

台南市警二分局黄姓等多名员警被控上月30日侦办一起妨害自由案件,不仅对无辜送餐等叶姓少年在无搜索票情况下,手掐脖子强迫他交出手机并解除密码,少年不从被强拉至厕所内电击手臂,并对其陈姓友人施虐,在场员警放任未制止;叶姓少年等6名家属不满,下午赴地检署提告。

台南市警二分局指出,有关民众指控情事,分局除已保存相关驻地影像,并主动展开调查,毋枉毋纵,若有检举情事,将依法究责严办。

16岁叶姓少年指出,当时友人传讯息给他,帮忙送饭到大桥派出所,员警看到他之后,叫他过去一下,带着他进入残障厕所,看到友人在厕所内被打外,对方二话不说,拿电击棒电他的手臂,不但被打的莫名其妙,也被打的吓到,不知如何反应。之后他被带到二分局,也是最后被抓进二分局的。

叶母说,30日凌晨大概4点多,儿子打电话给她,跟她说人在第二分局,到场后员警说明,他们妨害自由之类,上去3楼后,看到小孩全身很脏,脚走路怪怪的,有问他脚怎么了,儿子回答就撞到,当下有问何以发生这件事,儿子回答「我不知什么事,我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就被警察抓了」。她说,当下已经被打了,儿子神志有些不清楚。

17岁何姓少年也指控,因为友人口角纠纷,刚好在他家发生,事后被带进二分局3楼会议室旁的小房间后,先被员警过肩摔,之后才做笔录。当下被员警压在地下,被用手脚踹,还被过肩摔。

律师施志远指出,第二分局员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有误认,对于一些没有相关迹证者进行逮捕,逮捕过程甚至要求交出手机,若有不从,被以电击棒或徒手殴打方式,进行攻击,其实这些很多是未成年,警察这样执法与现行法律不相符的,这样对合法行使权利的警察也会造成影响,因此,受6名少年等家属委托对这些员警,执行职务过程中有妨害自由、强制罪及伤害罪嫌告诉。

施志远说,据指出,现场有8至10位员警,一些可能没有动手,但看到自己的执法同仁,有这些过当或不法的行为,没有加以制止,其实不是很妥适。

少年家属不满员警公然施暴,下午已委请律师提出告诉外,并申请证据保护要求相关单位保留监视器画面,基层员警间也有不同声音,更有地区议员表达关切。警方说对于员警执法暴力采取零容忍,将追究失职员警责任。

叶姓、何姓少年等在家属及律师陪同下,前往台南地检署对动粗员警提告,并申请证据保护要求相关单位保留监视器画面。记者邵心杰/摄影

叶姓少年指手臂遭员警持电击棒电击后仍留有伤痕。记者邵心杰/摄影

律师指出,员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于一些没有相关迹证者进行逮捕,逮捕过程甚至要求交出手机,若有不从,被以电击棒或徒手殴打方式,进行攻击,均已验伤提告。记者邵心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