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少年控过肩摔施暴 警还原侦办过程

叶姓、何姓少年在家长及律师陪同下,7日出面控诉遭员警施暴并前往台南地检署提告。(曹婷婷摄)

台南市警二分局员警遭控上月30日侦办一起妨害自由案涉及施暴动粗,叶姓、何姓少年家属7日由律师陪同到台南地检署提告。警方昨还原侦办过程,强调初步调查并无少年及家属所指控施暴动粗等情事,除已保存相关驻地影像调阅监视器、密录器佐证,也主动展开调查,毋枉毋纵,若有检举情事,将依法究责严办。

警方表示,上月29日晚间接获报案,得知黄男因债务借贷问题,遭拘禁控制并持续殴打伤害,研判恐有生命危险,员警循线于30日深夜赶赴永康区大桥一街被害人遭拘禁处抢救,发现被害人遭控制行动并遭凌虐,造成头部及全身严重受伤,经送医诊疗后配合调查。

员警当场带回涉妨害自由、施暴的陈姓犯嫌等10人,其中6名成年、4名未成年,全都带回分局调查,并循线通知涉案叶姓、吴姓2名未成年少年到场。警方指出,全案连夜调查后,将陈嫌等12人依涉妨害自由罪嫌送办,其中陈姓主嫌遭法官裁定羁押禁见、另名陈男因毒品通缉遭解送归案执行,同案李姓等4名少年移请台南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16岁叶姓、17岁何姓少年与家属昨指控二分局黄姓等10名员警施暴。叶男称,当时友人传讯息请他帮忙送饭到大桥派出所,他送饭到场后,却被警方带往厕所,还拿电击棒电他的手,「我什么都没做,只是送饭去。」17岁何姓少年称友人口角纠纷刚好在他家发生,他就被带进二分局会议室旁一处小房间,当下遭员警过肩摔。叶、何等6人家属昨委托律师提告。

律师施志远指出,员警在执行职务过程逮捕没有相关迹证者,且过程涉及电击棒、徒手殴打等,相关执法与现行法律不相符,他受委托对员警执行职务过程中有妨害自由、强制罪及伤害罪嫌提出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