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妇女到竹县求助无处安置? 县府社会处澄清这样说

立委王婉谕认为地方政府应积极给予受暴民众足够的资源。(示意图/Shutterstock)

日前新北市汐止发生洪姓男子涉嫌长期家暴妻儿,受暴女子自新北市前往新竹县时,协助安置的民代认为竹县府无设置家暴妇女庇护安置处所,转由地方社福团体协助安置。对此新竹县政府社会处澄清,过去委托善牧基金会庇护安置,但因人力不足今年没有意愿承接,但并不表示没有庇护服务,12日当天县府也再次公告招标。

立委王婉谕日前接获陈情,表示有名受到家暴的新北市女子,来到新竹县后,却因县府无设置家暴妇女庇护安置处所,只好由竹县在地民代联系社福团体协助安排安置。

社会处澄清,去年12月29日接获竹县民代通报协助受暴妇女案,竹县家防中心督导向民代服务处主任说明县府可安置于庇护所,但服务处主任表示有资源会自行协助安置与就业,不需要县府协助。

为维护个案人身安全,以及案主之庇护服务及其他相关行政协助,竹县家防中心督导后续仍与民代服务处主任保持联系,确认案主人身安全,又因本案新闻媒体已曝露,督导亦提醒应保密其行踪,避免相对人骚扰,以保护个案人身安全。

有关县府妇幼紧急庇护服务方案,社会处表示历年均有持续办理服务,但原庇护中心善牧基金会因人力不足,2024年无意愿再承接该项服务,又因无厂商投标,致暂无固定庇护场所。目前竹县家防中心以替代方案、积极连结其他住宿服务,持续提供庇护服务,且已再度公告招标,期于尽快提供固定庇护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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