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走回家遇死劫 国一女遭砂石车二度辗压亡 驾驶获减刑

基隆七堵区泰安路去年7月发生一辆砂石车意外辗过一旁13岁国中少女,少女当场头部裂开、脑浆四溢惨死。(资料照)

基隆七堵区泰安路去年7月发生一辆砂石车意外辗过一旁13岁在走路的国中女子,女子当场头部裂开、脑浆四溢惨死;而砂石车驾驶辗过当下曾感觉车身晃动,下车察看后没发现异状,又再次上车行驶,感觉晃动更大力,再次察看才发现尸体;法官认为驾驶当下留在现场并坦承犯案,减刑后依过失致死判刑2年。

男子去年7月25日驾驶联结车,陈女当时沿基隆市七堵区泰安路由西往东之方向步行遭联结车撞上当场死亡,法官勘验行车纪录器画面,陈女刚经过联结车旁,车辆随即起步,行驶约6秒后,驾驶感觉车身小幅度上下摇晃,于是停在路中10秒,确认无异状后又再度上路,接着又感觉更大幅度晃动,再次下车就发现陈女倒卧在地。

法官认为驾驶未确认陈女是否远离死角范围就贸然起驶,而撞人后感到晃动,在第一时间停驶查看情况,因死者倒在联结车下方,驾驶没发现后二次起驶时,过程未未贸然加速,是依正常驾驶的缓步慢行,直到车体发生较为剧烈摇晃,才又下车查看,因此认定为过失致人于死罪嫌,无构成杀人罪嫌。

且该驾驶事发当下留在现场未逃逸,并承认为肇事人,符合自首要件;法官认为驾驶行经分向限制线路段时,逆向停车后路边起驶,未注意看清右侧有行人徒步在旁,导致意外,事后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依犯过失致死罪,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