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化资产 竹市古迹、历史建筑获文化部补助1.2亿

新竹市古迹、历史建筑获文化部补助1.2亿元。图为市定古迹新竹市消防博物馆。(王惠慧摄)

新竹市政府今年上半年向文化部文化资产局提出明年度B类文化资产(古迹、历史建筑)补助计划申请案,获文资局核定金额12案,共2亿246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亿2486万元、市府配合9975万元,将用于部分古迹修复计划与相关工程。

文化局表示,新竹市至今已陆续指定许多古迹、历史建筑,目前新竹市共有74处古迹历史建筑,也持续努力修复、再利用古迹及历史建筑。

例如,「国定古迹进士第」将本月完工,「历史建筑新竹少年刑务所职务官舍群修复再利用第一期工程」及「历史建筑日本海军第六燃料厂新竹支厂修复再利用第三期工程」也将于下半年陆续开工修复。

文化局说明,这次中央核定案件,计划类有「历史建筑原新竹地方法院修复及再利用计划」及「市定古迹『北门国小百龄楼』与『北门国小同心堂』修复及再利用计划」、「新竹市古迹历史建筑等有形文化资产指定登录前普查计划」等3案。

而规画设计类有「历史建筑育贤国中音乐教室修复工程规划设计案」、「历史建筑建华国中第一栋修复工程规划设计案」、「历史建筑原新竹州自治会馆修复工程规划设计案」、「市定古迹原台湾银行新竹支店修复工程规划设计案」等4案。

工程类则有「市定古迹新竹市消防博物馆修复工程」、「市定古迹新竹国小百龄楼修复工程」、「市定古迹『吉利第』修复工程案」、「市定古迹新竹神社残迹及其附属建筑」解体调查工程计划暨第一、二期修复工程」等4案;管理维护类有「新竹市113年度文资防护专业服务中心」1案。

文化局也表示,市府十分重视城市文化发展,期许回复古迹风貌的同时,也积极打造其周围成为亲民的优质环境,让民众来参观古迹的同时,可以深入了解历史文化及建筑特色,进而爱护保存珍贵的文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