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业回收规范 2024年4月生效

环境部近日预告手机回收应遵行事项草案。(本报资料照片)

智慧型手机在台湾年销售超过600万台,鉴于手机内有贵金属及稀有金属等70多种元素,但目前回收率仅12%,环境部近日预告手机回收应遵行事项草案,要求手机制造、输入业者于营业场所设置回收设施,并订定循环率目标,预计明年4月1日生效。

环境部表示,我国2006年公告手机为清洁队应回收项目,2008年起与手机品牌及贩卖业者合作举办手机回收活动,而此期间包括欧盟、美国、日本等已立法将手机回收的责任归于手机业者。

环境部近日预告「应标示分类回收标志之行动电话制造、输入业者范围及其他应遵行事项」草案,表示智慧型手机因体积小、售价高、储存大量个人资讯,消费者汰换后常囤积于家中。

根据之前调查,民众不愿回收手机的主因,以奖励优惠不足占3成4最多,其次是回收据点方便性约2成8、想等坏掉再回收及希望有资料销毁服务各占约1成为主。

环境部要求业者于营业场所或入口处标示「分类回收标志」与「本店配合环境部资源循环署废行动电话回收服务」图样及文字,并设置废行动电话回收设施;采取适当销毁或防范措施,避免泄漏废行动电话储存的个人资料,并提供消费者回收废行动电话优惠等。

环境部设定逐年要达成的目标,循环服务及回收数量占同品牌贩售总数(简称循环率)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少达15%;2030年1月1日起至少30%。业者若违反规定,得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经通知限期补正或改善,届期仍未补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