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巨额贿赂!建行浙江省分行原资深副经理李晓虹被开除党籍

3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浙江省丽水市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资深副经理李晓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晓虹毫无廉洁意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信贷客户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插手干预行内贷款审批;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客户在贷款融资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李晓虹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晓虹开除党籍处分,抄告其所在党组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浙江省丽水市监委研究,决定将李晓虹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消息,李晓虹于2023年12月7日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就在李晓虹被通报的前两天:2023年12月5日,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劳新江被查。

据中国基金报消息,公开信息显示,李晓虹在建设银行工作多年,曾任建行杭州临安支行、滨江支行负责人、绍兴分行行长、建行浙江省分行住房租赁业务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

2018年底,原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对建行绍兴分行处以250万元的罚款,主要涉及员工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办理网银业务、违规办理存折损坏换折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时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即为李晓虹。

编辑 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