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男屎在滚「爬鹰架找厕所」被当贼 Google地图救了他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强(化名)去年7月间骑车去找朋友,途中因为肚子痛,情急之下攀爬工地鹰架进去找厕所,没想到却被当成另一起案件的窃贼。桃园地院法官认为,从Google地图看来,阿强进入的工地与遭窃公司中间相隔11栋透天厝,他要如何跨越这些房子侵入公司行窃,显然有疑点,加上事发现场采无相关迹证,最终裁定阿强无罪。

▲阿强因为肚子痛,爬鹰架进入工地找厕所,却被当成另一起案件的窃贼。(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强被指控在去年7月11日晚间11时许,透过不祥方式侵入桃园某公司3楼办公室,一路从3楼偷到2楼,得手现金4万400元,因而被检方依逾越门扇窃盗罪嫌起诉。

阿强辩称,事发当日他是到附近找朋友,临时肚子痛,看到旁边工地有鹰架,就爬进去找厕所,工地距离遭窃公司至少有2、300公尺远,而且公司是在路口,工地在巷子后面,中间相隔多栋高低不一的建筑物,他根本不可能行窃。

在监视器录影画面中,事发当日确实有一名身穿短袖上衣、长裤、夹脚拖、戴帽子的不明人士侵入该公司,并持手电筒翻找办公室内的物品。而阿强当日穿着条纹上衣、长裤、夹脚拖、戴口罩,但没有戴帽子,身上还揹着一个黑色斜背包,装扮上有些许差异。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阿强有变装行窃的可能,加上事发现场的鞋印迹证无相关型别可供比对,钱包、办公桌也没有采到指纹,不能因为阿强与行窃之人打扮相似,就认定他是窃贼。

此外,法官表示,经比对Google地图的街景图,阿强进入的工地与遭窃公司中间相隔11栋透天厝,这11栋房子高低不一,监视器也没有拍到事发当下有人经过防火巷,阿强要如何爬过这些房子进入公司行窃,显然有疑点,既然事证有疑,又没有明确证据可以证明阿强行窃,最终裁定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