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摔死了李新」 盛竹如旁白涉诽谤遭判拘役50天

郭新政(左)、盛竹如(右)因「谁摔死了李新」影片,被依诽谤罪判刑确定 。(本报资料照片)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谁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罗淑蕾自诉涉犯诽谤罪,最高法院认定盛对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未尽任何查证责任,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将他判处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另她的脸书粉丝专页出现辱骂、形容罗女是狗的侮辱性言词部分,依公然侮辱罪判罚金8000元。全案定谳。

前台北市议员李新2017年坠楼身亡,郭拍了「谁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并找盛在影片中旁白,内容提及「罗淑蕾与黑道挂勾胁迫郭新政」等,罗认为内容不实,提起刑事自诉。

一审判盛、郭都无罪,罗不服提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引用宪法法庭对诽谤罪的判决意旨,认为2人共同拍摄制作并上传的系列影片,就黑道事件及变造证据部分,无论在时效性、言论与公共利益关联性、消息来源可信度、查证成本与可能性等方面,合理查证义务都应以高标准看待,但2人都未查证。

高院认为,盛虽主张只是依郭所交付的文稿照念,但他是国内具知名度的电视台新闻主播,收费担任影片的主持人,却对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未尽任何查证之责,与郭共犯诽谤罪,分判拘役50天及4月徒刑,都可易科罚金,盛等人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