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600万采购:评审乱打分不影响中标?

昨天下午,四川省财政厅发布一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引发业界热议——四川省人民医院一个6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由于评标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的价格分值进行调整、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遭到竞标者——成都威尔易思科技有限公司投诉!4月12日,四川省财政厅判定该投诉事项成立!然而,由于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该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笔者发现,在《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成都威尔易思公司还投诉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不实、明显错误并涉嫌伪造之事,也得到了四川省财政厅的认可。不过,笔者也注意到,早在这个《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出台1个月前,即2024年2月28日,该项目已经完成合同签署并发布了合同公告。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采购项目呢?为什么投诉事项成立,又不影响采购结果呢?2023年10月26日,四川省人民医院发布《全院五金、建材、电气材料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600万元。2024年1月30日,该项目发布第二次采购中标公告:四川三禾一建设有限公司以600万元中标。

据当天的《评审情况表》显示,四川三禾一公司、成都鑫晨飞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威尔易思公司分别排序中标候选人前三名。后两名竞标者仅在“价格”分值中,略低于四川三禾一公司而排名靠后。

中标结果公布后,该项目随即遭到质疑。2月8日,该项目发布结果更正公告称,对于质疑事项进行了评审复议。同时在“其他补充事项”中表述: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下浮率:30%,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下浮率:25%,第三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下浮率:26.5%。然而,正是这一系列“价格分值”的敏感变动,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才遭到了投诉。笔者注意到,此次的评审专家共有5人,其中一位是采购人代表。

另外,据天眼查显示,中标的四川三禾一公司,成立于2022年,规模为“中型”,这与该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称,该公司属于“微型企业”也存在出入。“虽然这些都被认为投诉事项成立,但是,按照相关规定,投诉的结果究竟如何?还是需要由财政部门来认定。”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笔者,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8条规定,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