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压缩部分公证办理期限至5或10个工作日
新京报讯 据司法部消息,为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司法部决定,自2024年3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公证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证耗时长、多次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1.缩短办证期限。全面梳理公证事项办结期限情况,综合人员力量、软硬件设施、办证需求等实际情况,分类压缩公证办理期限,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事务),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分别缩短至5个工作日或者10个工作日以内。鼓励公证机构采取创新申请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业务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全面实行办理期限告知制度,明确高频公证事项办结期限,以告知单、公示上墙等形式对办结期限进行公示。
2.进一步精减证明材料。巩固精减证明材料清单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明确“清单之外无证明”,有效杜绝循环证明、无谓证明。需要在清单之外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员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主动收集。以公证机构清楚告知、当事人诚信守诺为基础,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在当事人补齐材料并符合出证条件的同时及时出具公证书。
3.拓展“一证一次办”。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公证机构即可办好公证书。在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一证一次办”,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办理时间和办事成本。
4.推进“一事一站办”。鼓励公证机构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关联性强、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中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互设办事窗口、互嵌功能模块、联通服务系统等方式,推动“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推广“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服务,实现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
5.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公证机构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做好窗口服务反馈评价信息收集和应用。优化服务措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上门办证”等服务,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倡导公证机构开展错峰延时服务、预约全时服务和加急即时服务,解决上班人员没时间办证的难题。优化涉企服务,深入企业设立公证联系点或办证服务点,提供法律咨询、涉企纠纷调解、涉企公证事项办理等综合服务,为企业“走出去”、上市融资、股权治理等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
6.强化数字赋能。逐步推进省级区域内统一公证业务办证系统建设,畅通与全国公证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汇聚和信息共享。健全完善公证书在线核验机制,提升全国公证管理系统在线核查功能,逐步实现与法院、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满足公证书在线核查需求。推广远程视频公证在偏远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的定点场所应用,再遴选一批公证机构与我驻外使领馆合作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7.优化资源配置。探索通过机构合并、设置办证点、视频公证等方式,解决部分地区县域公证机构“小散弱”的问题,实现群众办理公证“就近办”。推动公证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拓宽人民群众获取公证服务的渠道。有序推进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探索更多公证事项一体化办理。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3月底之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梳理总结本地减证便民提速工作的基本情况,对照部署要求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4月-9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统筹公证服务力量,围绕活动主题细化工作措施,丰富活动载体,增强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办证途径多样化、办证流程最优化、办证材料最简化、办证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3.总结推广(10月-12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固化、及时上报活动中的典型做法、事例和成功经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作为今年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研究好、部署好、组织好、实施好。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条块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支撑。要注意处理好服务提速和质量平衡的关系,在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公证的基础上,高效推进减证便民提速工作。
2.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监督,对推诿拒办、无故增设办理条件、拖延办理、服务态度生硬冷横、执业行为失范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认真做好公证复查和投诉处理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公证质量和服务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发现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3.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的浓厚氛围,使这次活动为党委政府重视、为社会各界知晓、为人民群众支持。
编辑 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