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不明来源保育类鹦鹉 新北动保处移送饲主

黄领帽亚马逊鹦鹉脖子后面明显黄斑块为特征。(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黄头亚马逊鹦哥头部微黄色,非常鲜艳。(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新北市动保处今年7月接获民众检举,三峡区一处铁皮屋内时常有奇怪狗叫声,疑似虐狗,经动保人员现场查看,虽未发现犬只,却查获44只保育类野生动物黄领帽亚马逊鹦鹉及黄头亚马逊鹦哥,遂与保七总队组成联合查缉小组,以涉嫌骚扰保育类野生动物将吕姓饲主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移送侦办。

联合稽查小组现场共查获29只黄领帽亚马逊鹦鹉及15只黄头亚马逊鹦哥,吕姓饲主供称,这批鸟是在10多年前购买取得,每只鹦鹉都有证书。但经动保处人员比对,持有证书数量与现场鹦鹉数量不符,经查饲主将所有鹦鹉关在铁制鸟笼,限制其自由活动,已涉嫌骚扰保育类野生动物,全案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由保七总队侦办后移送。

据了解,黄头亚马逊鹦哥与黄领帽亚马逊鹦鹉原产于中南美洲,栖息于热带稀树草原、落叶林等,大部份栖息在低海拔的环境,多成群或一小群活动,由于栖息地严重破坏,以及人为盗捕猖獗,使野外数量大幅下降,黄头亚马逊鹦哥及黄领帽亚马逊鹦鹉都是农委会公告第1级保育类野生动物,非基于教育或学术研究目的,且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再行繁殖,在其族群量未逾环境容许量前,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骚扰、虐待或其他利用行为,人工饲养个体亦同属保育类,饲养须登记,且不得任意繁殖、买卖。

动保处表示,民众在购入动物前应确认该物种是否为公告保育类,以及是否有合法来源证明,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保育类野生动物不得任意饲养、繁殖、买卖等行为,若于公告前持有则须登记;任意饲养、买卖保育类野生动物已违反野保法第35条规定,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