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饲养牵涉来源与外溢 动团:动保与野保应紧密合作
原做为宠物的海蟾蜍,疑似遭民众弃养外溢到自然环境中,破坏了生态平衡而必须被移除。(刘伟苹提供)
为落实宠物管理及动物福利,农委会新设「宠物管理科」日前正式启动,动团表示,动物保护与野生动物保育主责机关并不同,针对宠物的来源与弃养,宠物管理科非常需要与林务局紧密合作,将可能衍伸的问题防范于未然。
挺挺动物应援团创办人刘伟苹表示,猫狗等伴侣动物管理归在畜牧处动保科,野生动物则归在林务局,然而犬猫已经驯化已久,但还有许多鸟类、两栖爬虫、哺乳动物与其他被当成宠物饲养的各类动物并非都是有合法人工繁殖的宠物,例如农委会今日公告「海蟾蜍」为有害入侵种,海蟾蜍当初引进是为了防治甘蔗、香蕉与其他经济作物害虫,会造成外溢危害生态是因为有人当宠物饲养然后又弃养,可见宠物的来源以及饲养之后弃养所造成的外溢,都与生态环境有所连结。
刘伟苹指出,宠物管理科有很多事情其实是牵涉到野生动物保育,这需要林务局给予协助,过去动保业务因为人力有限,只将心力放在犬猫,但,既然已经成立宠物管理科,宠物管理就不应只限于犬猫,盘点人力与问题后应该和相关单位协调,如此才会成立起名副其实的宠物管理机制,以确保被用为宠物的动物们的动物福利。
林务局表示,畜牧处执掌动物保护法(动保法)、林务局为野生动物保育法(野保法)的执行机关,依「动保法」第3条第1项第1款规定,动物指犬、猫及其他人为饲养或管领之脊椎动物;「野保法」第3条第1项第1款规定,野生动物指一般状况下,应生存于栖息环境下之哺乳类、鸟类、爬虫类、两栖类、鱼类、昆虫及其他种类之动物。因此可简易区别动保法以人为饲养之动物管理为主,野保法着重于野外栖息之野生动物保育。
林务局指出,由于国外输入动物涉及面向广泛,除可能入侵本土生态产生危害,亦有台湾饲养环境是否合适,或以展演为目的之动物园输入案件,其场域涉及动物福利等议题,现类此输入案件皆会同畜牧处共同审查,后续也将持续与畜牧处协调分工,以强化非本土物种输入及国内宠物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