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D竟然是真的!13岁少年是处男 49岁女师「上阵实战教学」

陈姓女老师与13岁少年发生性行为,遭高雄地检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13岁少年是国中棒球校队一员,由于出生於单亲家庭,少年放学后会参政府立案的协会课辅班,结识49岁的陈姓女老师,陈女与少年聊天过称中,谈论到「性经验」,少年向陈女表示没有过性经验仅看过A片,陈女则称A片都是错误观念,随后陈女竟亲自「教学」,与少年发生2次关系,陈女与未满14岁少年发生性关系,遭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检警调查发现,该名少年出生於单亲家庭,也某国中棒球校队选手,平时课后都会到协会课辅班上课,由于不喜欢棒球队的住宿环境,母亲又时常不在家,因此,少年向课辅班陈姓老师提出到她家中居住的请求,陈女听闻后,也同意少年到家中居住。

少年到陈女家居住一段时间后,双方在一次聊天的过程中,陈女询问少年是否有过「性经验」,少年则向陈女表示自己没有性经验,只会自己看A片,陈女听闻后向少年说明,A片中的剧情及观念都是错误知识,若有意想学正确观念,老师可以「亲自」教学。

过没几天,少年敲了陈女房门,希望可以学习正确性观念,陈女竟真的亲自示范,并与少年发生性关系,没想到,少年尝到甜头,过几天后,又向老师要求「补课」,希望更深入学习正确的性知识,因此,双方又再度发生性行为。

发生2次性行为后,少年突然深感罪恶,便向协会课辅班的志工阐述实情,希望寻求协助,该事件才因此曝光,检警介入调查时,陈女一开始辩称,因为少年练完棒球后,有肌肉紧绷、酸痛的症状,她有帮少年按摩、伸展,确实有身体接触,但否认有发生性行为。

但陈女二度接受侦讯时,认为自己因一时迷糊做了不该做的事,她一直相当自责,第一次问讯因为慌张不敢承认,回家后想了很久,决定要勇于面对自己错误,才会改口坦承此事,且自己已经拿出15万元和少年的母亲达成和解。

检方侦查后,认定陈女与未满14岁少年发生性交,但少年身心受创程度不大,且少年及其母亲都愿意原谅陈女,检方虽依妨害性自主罪将陈女起诉,但请求法官给予陈女缓刑,让她有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