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口「我不是你妈」埋阴影 惊世逆女纵火要杀3血亲
母亲随口说「我不是你妈」埋下阴影,不满管教又比妹妹弟弟严格,陈女竟然纵火要杀3血亲。(示意图/shutterstock)
云林一名陈姓女子,与王姓母亲及一对未成年的妹妹、弟弟同住,陈女长期对对母亲管教方式不满,今年(112年)2月某日凌晨3时许,趁母亲、妹妹及弟弟在2楼主卧室入睡时,到1楼厨房将瓦斯炉2个开关开启,再到2楼通往3楼的楼梯间,将酒精、食用油泼洒放有金纸、蜡烛的纸箱,随即点燃纵火。
陈女随后又到2楼主卧房门口,用酒精泼洒在地板后,再用卫生纸覆盖,还在上面倒食用油后纵火,最后在住宅大门口,泼洒食用油并拿衣物堆放在上面。随后便离开家去与男友会合。
陈女母亲睡梦中察觉有异样惊醒,发现房门缝隙有火光,便叫醒陈女妹妹及弟,当打开房门后发现门口着火无法出去,虽试图想扑灭火势,但火势太大无法扑灭,赶紧打电话报案求援。
所幸,消防局获报立即派遣人车前往救援,及时扑灭火势,警方清查住宅内人员时,发现陈女并无在场,调阅住宅附近监视器画面后,发现这场火警竟是陈女纵火。
警询时,陈女坦承放火,但否认有杀人故意犯行,她辩称:案发当天男友找我去他那边住,我担心母亲不同意,加上先前对母亲不满的情绪,想吓吓她才放火,但放火后我有马上倒1瓶矿泉水灭火,我没有想杀害母亲及妹妹、弟弟。
陈女供称:我一直都遭受母亲的言语及肢体暴力,她都说要管教我,但我已经成年,还一直限制我的生活,从小到大他都不同意我与朋友出门,案发前一天晚上,我因工作上的问题,有跟她讲话,后来我们讲得不开心我就上楼。后来因为我要跟男友出门,我怕母亲不同意,我才会想点火。
法院审理,陈女供称,我不喜欢母亲管教我,因为不论是生活还是交朋友方面都管很严,我读国小刚升国中的时候,她有亲口跟我说,她不是我的亲生母亲,放火前我有因为工作的事情跟她吵架,加上当天男友找我出去,我为了出去,怕母亲不同意才放火。
陈女母亲则向法官表示:她是我的亲生女儿,曾经因她在学校表现不好,我去学校觉得很丢脸,回家后,我有她说「我不是你妈」,但我不知道她会放在心上,她在家里或学校做错事,我会处罚、责骂她,她也曾经乱交一些不好的朋友,导致她身体受伤害,对此我很生气。
陈母说,女儿甚至曾找男生来家里,我因此对她动手,她不是很开心,我知道她很想要拥有一些朋友,渴望被关心,她都觉得我比较疼弟妹,给她的关心太少,才会让她乱想,甚至演变成放火烧家里。
法官检视陈女与男友对话纪录,陈女曾传讯息:「我给他们活到现在已经很仁慈了」、「虽然我不是他亲生的但名义上我是他女儿,我的身分证上有他的名字」、「我不给他们呼吸的机会」、「我的杀母仇人」、「我养母」、「我爸是帮我养母的帮凶」、「我生母就是死在他们手里的」、「可以呀,但他们非死不可」、「要怎么做才能一刀断气又不会浪费时间」、「所以现在是送他们下地狱的好时间啰」、「等等3楼还没有用呢,我不能让他们活着出来」。
法官认,陈女对母亲具有杀人动机,放火方式、地点,足认具有杀人之故意。陈女在案发时确有杀害母亲之直接故意,及杀害妹妹、弟弟之不确定故意。日前依犯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未遂罪,判处陈女有期徒5年6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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