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收购公司为完成业绩承诺财务造假,特发信息时任董事长被罚

5月12日,特发信息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 号)。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 4 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 100%股权。同日,特发信息与特发东智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4298万元,陈传荣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2019年、2020年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2015年11月4日,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起 ,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

蒋勤俭时任特发信息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长或董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管理特发东智,放任相关财务管理问题,保证特发信息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对蒋勤俭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还拟决定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