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过马路遭轿车拦截「2原因检举失败」 网见画面狂打脸

他在斑马线行走时,用手机录下一辆货车在他前方穿越过,他向警方检举遭回不举发,警方理由是影片未具时间且无法证明他当下是行人。(翻摄自爆料公社)

新北一名男子上月20日在斑马线行走时,用手机录下一辆货车在他前方穿越过,他向警方检举遭回不举发,警方理由是影片未具时间且无法证明他当下是行人;爆料文章曝光,网友认为原PO根本是在找碴,因为货车当时距离原PO还有一段距离,且手机录影本来就不能用作检举。

原PO在爆料公社分享他用手机拍下的画面,发生说他当时在绿灯过马路时走在斑马线上,已走到一半,右侧一辆小货车直接在他面前穿过,对方驾驶还向他挥手致意,全程被他用手机录下;他事后凭画面向于新北市交通检举网站举发,却收到回复称不举发,于是他决定致电询问原因。

文章曝光,网友认为原PO是在找碴,因为货车当时距离原PO还有一段距离,且手机录影本来就不能用作检举。(翻摄自爆料公社)

警方向原PO解释2个理由,其一为「影片未具名时间」,其二为无法证明原PO当下是行人,他向警方解释他为了保护自身安全,走路时手持手机录影,走路也有晃动,影片中的行走速度能证明是行人,警方回应脚踏车也会走斑马线,要他下次应该先拍自己的手脚,让他超傻眼。

原PO说「我想问边骑脚踏车如何手持而可以不拍到脚踏车车头?影片镜头晃动跟平行移动都不可能是脚踏车」;不过多数网友不买单,认为该辆货车当时距离原PO还有3公尺以上距离,且画面原PO一下在脚踏车道,一下又到斑马线外,「严格来讲,货车前悬压到斑马线时离你超过3个横条纹了」、「手机拍摄是不行的,检举影片上面必须明确显示日期、时间跟实证」、「自己摄影一定不会过件,需要第三者才能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