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连踩2煞车换车道挡他! 运将检举失败怨:北市较宽松?
运将在路口对突然切进车道的轿车按喇叭、闪灯示警,抱怨后续却被盯上。(图/翻摄自脸书爆料公社官方粉专专属)
被人针对了?有运将上个月行驶在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四段与逸仙路口时,因在路口按喇叭、闪大灯警示突然切出的车辆,竟然,后续遭到对方在前方连续踩2次煞车,他变换了2车道,对方也跟着变换2车道,于是,他将行车纪录器影像上网检举,没想到,却得到「不举发」的结果,让他非常不满的表示「难道高速公路就真的比较严格,而北市的认定就比较宽松吗?」。
一名小黄司机在脸书社团「爆料公社(官方粉专专属)」发文,并上传1段23秒影片,上个月11日下午2时许,他载着客人行经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四段与逸仙路口,因前方有辆轿车突然左切至他的车道,害他差点要撞上,便按喇叭与闪大灯警示,不料,后续对方便在前方连续踩2次煞车,他赶紧变换2车道闪避,没想到,对方也跟着变换2车道。
运将也表示,前车突然踩煞车2次,他变换2车道,对方也跟着一起变换,让他气得上网检举。(图/翻摄自脸书爆料公社官方粉专专属)
看见这样夸张的行为,他便将影片上网检举,却得到回应「不举发」,其原因为,未具体明确故意针对或连续性骤然减速、煞车、车道暂停等重大危险行为事实要件,依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23条规定,不予举发;后来,他也打去警局询问,警方回应这样不算危险驾驶,并表示该车辆「还有往前行进就不算」。
对于这样的结果与警察回应,让他不禁抱怨,该轿车前方没有其他车子足以需要连续踩煞车,甚至变换车道又踩煞车,他还表示,之前高速公路上就发生紧急煞车2次,害1名驾驶翻车,造成死亡事故,他也感叹「难道高速公路就真的比较严格,而北市的认定就比较宽松吗?」;「希望能统一标准...才能改善交通」。
影片在网上曝光后,网友纷纷留言表示,「他煞的不够重,正常煞重一点到时速10以下就比较危险了会检举成功」、「警察眼睛是瞎了是不是,前车跟着连换二个车道,这不是针对,什么才是针对」、「只能说这样的影片要检举违险驾驶本来就难成立,检举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还比较有可能。」、「你如果往左又往右重复性比较容易检举成功,不然对方也有可能是要右转要切到外车道」。
运将检举失败,处理的结果为「未具体明确故意针对或连续性骤然减速、煞车、车道暂停等重大危险行为事实要件」。(图/翻摄自脸书爆料公社官方粉专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