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汽车停路中「驾驶去购物」检举竟失败 警方解释了

记者张君豪/台北报导

11日14时16分,北市文山区罗斯福路5段218巷内,一辆白色休旅车车主直接把车辆停在车道中,然后下车买东西,造成后方车辆回堵的离谱违规行为,民众检附影照检举不成,上网PO大骂「台湾交通已死」。辖区文山二警方今(21日)回应,目前最新受理规定民众检举临时停车违规时,只可受理针对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不依顺向方向停车的检举,至于一般的红黄线临停、或并排停车,都不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民众可以检举的项目。

▲警方指出因法规新修限制民众检举范围,才导致警方无法开罚。(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警方说,民众也检举该车在车道骤停、暂停交通违规,但警方检视影像档后,无法确认该车是否有高速行驶,然后煞停减速导致发生行车危险,也无法认定该车危险驾驶。

另一方面,由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检举违规停车,则须检附停车3分钟以上相片、影片,因提供该车静止违规停车影档少于3分钟,基于法治及公平原则,警方不予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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