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繼續嘴硬」翁達瑞向高虹安求償975萬還要收利息

笔名「翁达瑞」的旅美教授陈时奋日前才告新竹市长高虹安诬告刑事胜诉,他紧接在昨天向台北地院递状提出民事求偿,对高虹安求偿精神名誉损失、律师费等,金额高达975万元,还要求高虹安未清偿前要按年收5%利息。对此高虹安今天并未回应。

高虹安21日才因被陈时奋提告诬告罪而被判刑10个月有期徒刑,令外界大跌眼镜,因过去诬告罪成立条件困难,未料高虹安不仅被定罪,还是重判,就连提出告诉的陈时奋都坦言这难度非常高。

陈时奋今天在脸书表示,高虹安因诬告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的结果公布后,许多友人都在向他询问是否向高虹安求偿,因此他昨天已派委任律师到台北地方法院递交民事求偿诉状。

陈时奋在民事求偿诉状中写明,要求被告高虹安应给付原告陈时奋975万元,并从诉状送达翌日起到清偿为止,按年息5%计算利息,并请法官准予对高虹安假执行,诉讼费用也由高虹安负担。

他指出,当初提起诬告自诉时是希望把焦点放在高虹安的诬告故意,因此没有附带民事赔偿,把刑事与民事分开会增加诉讼成本,但可让案件更单纯,同时诬告案的定罪率极低,特别是原告要负举证责任的自诉案,相对诬告的民事求偿门槛较低,原告的举证责任也较小。

「既然我们在刑事庭都赢了,民事庭的关键应该在求偿金额」陈时奋认为民事求偿成功机率不低,而对高虹安求偿的金额975万元,是涵盖他被诬告的直接成本,例如律师费与返台旅费等,还有间接的损害,如精神与名誉损失等,因此与律师讨论过后才决定此金额。

陈时奋也向公众喊话「为了让高虹安得到该有的教训,会尽全力打赢民事求偿官司」,而高虹安虽然在刑事案输了,仍继续嘴硬,不愿认错道歉。后续收到刑事判决书后,会做更多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