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散步遇阿拉斯加雪橇犬吓摔骨折 狗主被判赔5万8千元
▲陈女士因为看到阿拉斯加雪橇犬吓得摔倒。(图/美联社/示意图,非本文提及狗狗)
大陆海宁市一名52岁陈女士散步时看见邻居饲养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吓了一跳摔在地上造成右腿骨折,海宁法院判决狗主人必须负一半责任,赔偿人民币1万3千多元(约新台币5万8千元)。然而狗主人很难接受,因为当时他牵着狗,而狗也没有吠叫或作势攻击,他认为对方受伤和自己无关。
陈女士2015年9月8日在社区散步,看到一只大狗迎面而来,吓得想往后闪躲,却一个没踩稳摔在地上,导致右腿骨折,多次治疗才康复。她向狗主人张先生求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约新台币18万元),但张先生觉得自己非常无辜,因为当时他牵着自家的阿拉斯加雪橇犬,狗狗没有叫也没有任何动作,他认为对方摔伤并非自己的责任。
海宁法院7月24日开庭审理,法官认为当时天色昏暗,而阿拉斯加雪橇犬体型高大,毛色是黑白的,在昏暗的环境下确实不容易察觉,近距离的确会被吓到,于是一审判定,陈女士被吓到后避免行为处置不当才会受伤,所以张先生必须承担50%的责任,赔偿人民币1万3千多元(约新台币5万8千元)。
这个事件引起许多网友哗然,「狗狗也太无辜了吧!」、「所以以后长的丑不能出门了?吓到人要赔钱的!」、「碰瓷技能年年升级」、「我在路上到处说别人吓到我,不就发财了?」、「这位大妈这辈子没见过狗?」、「以后要给狗穿反光衣了」。也有怕狗的人说很能理解陈女士的惊慌,「在社区里看到大狗都闪远远的」、「你们不懂,大狗真的很可怕」。也有网友认为法官判决太扯,可能不是真实事件,不过此事已由《成都晚报》、《成都商报》、《广州日报》等多间媒体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