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34项农产品输陆 9月25日起不再零关税
大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8日公告,自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图/本报资料照片
两岸关系复杂多变,大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8日公告,自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并指台湾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昨天表示,国台办强烈支持。
大陆海关总署2011年末公告,自2012年起执行「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12年版)」,包括比目鱼、鲱鱼、鲭鱼等水产品;洋葱、花椰菜等蔬菜;以及芒果、木瓜、枇杷等品类。
最新公告生效后,34项农渔产品将恢复其零关税前原有税率, 约在5~25%之间。
此前大陆宣布今年1月起,中止对ECFA早收清单中的丙烯等12项石化产品关税减让;6月15日又中止ECFA早收清单部分产品关税减让,波及石化、纺织、机械、钢铁及金属等共134项,使相关产品赴陆出口面临1%~12%不等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