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港CEPA开放 4项香港原产品进口品7月1日零关税

▲▼陆港CEPA 再开放4项香港原产商品 。(图/翻摄自大陆财政部官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2日发布通知指出,关于CEPA基础,决定对原产地来自香港的4项原产商品进行零关税,实施日于7月1日开始。

通知提到,此决定是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规定,其中凤梨进口关税现行的15%降至零,液压马达原本10%税率降至零,维生素和钛粉末也都分别由原本的6%与3%降至零关税。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签订的特别政策,先后于2003年6月29日及10月18日签订。

两份《安排》通过减少市场壁垒及政府管制措施,加强港澳地区与中国大陆的经济贸易联系,为求帮助两地走出因为亚洲金融危机沙士事件而引起的经济景气低迷,同时通过港澳地区成熟的市场经济,为中国大陆企业金融业服务业等注入活力,同时提高这些企业的竞争能力

《安排》合约文本中文版本标准五项原则为:

1.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2.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3.顺应双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发展4.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繁荣5.先易后难,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