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版无间道 内鬼收贿助窃电 台电损上亿
刑事局从去年底侦破的窃电集团案,循线查出台电有稽查人员收贿做内鬼,向嫌犯通风报信,查扣洋酒与现金等贿款赃证物。(胡欣男摄)
台电资深管理师(右)说明配合警方侦办经过。(胡欣男摄)
台电吕姓稽查人员(黑衣者)遭逮。(胡欣男翻摄)
检警至仓储工厂稽查已成案的窃电电表。(胡欣男翻摄)
检警去年12月底侦破杨姓男子为首的窃电集团,发现查缉勤务情资,疑遭有心人士多次外泄,致使嫌犯紧急撤离灭证,检警怀疑「有内鬼」,扩大侦办,日前循线查出台电吕姓稽查人员行迹可疑,研判长期收取窃电大户的现金、洋酒礼盒等贿赂包庇护航。警方12日逮捕吕嫌,依诈欺、背信、泄密等罪嫌送办,复讯后羁押禁见。
刑事局表示,52岁杨姓男子,自前年起,涉嫌以经营的连锁网咖、夹娃娃店为掩护,破坏电表,于店内暗设「挖矿场」大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牟利。去年12月底,刑事局首度破获这起企业化的窃电挖矿集团,将杨嫌、水电师傅、工程师等13人逮捕,查获1166台挖矿机、383颗乙太币等,初估每月窃电至少达200多万元。
警方侦办期间,因杨嫌屡次有灭证迹象,似乎收到警方将查缉的风声,怀疑有内鬼,经循线侦查,发现杨嫌住家及挖矿场遭查获窃电后,台电吕姓稽查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及台电公司稽查制度的漏洞,擅自将原本应「成案」的用电实地调查书,窜改为「不成案」,让窃电大户逃过巨额的电费追缴,连同窃电金额,估计台电损失上亿元。
检警搜证后,12日收网逮捕吕等4嫌,除现场稽查窃电厂房外,并扣得现金新台币68万余元、洋酒礼盒、遭窜改用电实地调查书、稽查手册等赃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