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台电损失7683万 挖矿窃电集团被诉

刑事局中部打击犯罪中心今年3月陆续破获以黄姓男子为首的挖矿窃电集团,1年来窃电高达1170万度,台电损失7683万元,台中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加重窃盗罪提起公诉。(警方提供/王煌忠台中传真)

今年3月间,刑事局中部打击犯罪中心破获以黄姓男子为首的比特币矿场窃电集团,近1年来窃电高达1170万度,台电损失7683万元,可恶的是,其中2处矿场因长期高温高速运转,电线几近烧融,而楼上楼下就是火锅店及安亲班,罔顾公众安全。台中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加重窃盗罪提诉,并没收不法所得8000多万元。

刑事局中打去年接获台电报案,指称台中市石冈区某工厂厂房的电力使用有异常,怀疑遭不法集团窃取电力,经深入调查发现,以44岁黄男为首的不法集团,雇用50岁郑男、48岁苏女等4人,窃取电力作为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机24小时不间断进行挖矿,进而牟取暴利。

全案经报请台中地检署指挥侦办,今年3月到9月间执行5波查缉,查获窃电处所8处,扣得窃电器材、挖矿机器1批及不法所得8000多万元;经查该窃电集团1年内窃取电力达1170万度,台电损失金额高达7683万多元,全案依加重窃盗罪移送中检侦办。

台中地检署经向上溯源层层突破,查获矿场现场管理者、幕后金主及矿场建置者,并在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后,声请宣告没收黄姓主嫌等人的不法所得共8000多万元。

起诉指出,郑男、苏女所选定其中2处矿场,因长期高温高速运转电线已接近烧熔,其中1处楼上为营业中美语补习班,另1处楼下为营业中火锅店,稍一不慎即发生火警,将造成重大公共危险,且2人犯后态度恶劣,恶性非轻等情,建请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