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男窃电「挖矿」比特币 加重窃盗起诉再赔1940万电费

台中检方将两男子依加重窃盗罪嫌起诉,并要求赔偿1940万多元。(图/路透社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林姓、洪姓两男子去年间在乌日区租屋经营虚拟货币比特币,由于挖矿需耗用大量电力林男便以老虎钳屋外的台电外箱封印锁剪断,再以螺丝起子转开固定电表外壳的螺丝等作法,造成电力计量失准,「节省」1940多万元电费,台中地检署17日侦办终结,以加重窃盗电能罪嫌起诉,并追缴窃电不法所得1940万多元。

起诉书指出,31岁的林姓男子前年捡到1张曾姓男子的身分证,去年10月,便以曾男名义在乌日区租屋,并和洪男合作经营虚拟货币比特币矿场,由于「挖矿」必须使用多台电脑,耗费大量电力,为了减少电费支出,林男以老虎钳将台电外箱封印锁剪断,再以螺丝起子转开固定电表外壳的螺丝,将电度表前比流器接至电表电流绊IL、3L加工折断,造成电计量失准,顺利窃电。

台电人员今年3月会同警方前往搜索,扣得林男、洪男两人手机、比特币挖矿机193台、桌上型电脑30台、小型电脑8台、电表等,两人共挖出比特币10.4345颗,变卖所得290万多元。

检察官表示,林男、洪男窃得电费1970万余元,但其中215万多元因电箱损坏,无法求偿,因此除了依加重窃盗电能罪嫌起诉之外,并需赔偿台电1940万余元的电费。

►我们的美丽就用白纸黑字写下来

案发现场东海大生生死成谜!刑警关键疏忽…陈金火分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