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游泳委员会总干事窃电7年 赔56万电费换缓起诉
高雄市体育总会游泳委员会长期租用国际游泳池,去年遭爆委员会总干事许峰铭窃取公电长达7年。许男一开始还否认窃电,但遭起诉后坦承私装电表窃电,愿意缴回7年、56万元电费,检方最后处分缓起诉,但要支付公库20万元。(本报资料照)
高雄市体育总会游泳委员会长期租用国际游泳池,去年遭爆委员会总干事许峰铭窃取公电长达7年,运动发展局发现后报警处理。许男一开始还否认窃电,但遭起诉后坦承私装电表窃电,愿意缴回7年、56万元电费,检方最后处分缓起诉,但要支付公库20万元。
许男2004年起就担任游泳委员会总干事,该会长期租用国际游泳池内的办公室使用。2013年运发局要求该会装设分电表,要单独计算游泳委员会办公室的用电,没想到许男为了节省办公室冷气支出,竟然动歪脑筋,找不知情的水电工将冷气电线偷偷连接至泳池的变电箱,窃公电使用。
去年有工作人员发现,游泳委员会的冷气电路有异,才踢爆此事。许男当时否认私接公电,还拿出缴费单据,声称按照运发局的抄表度数照表计费。
但面对检警侦办,许男却坦承将冷气电线接入泳池公用电箱,检方认定许男窃电长达7年,涉犯诈欺得利罪,考量许男愿意缴回7年来窃电56万元电费,加上他无前科,予以缓起诉处分,但要求他在10个月内支付公库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