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泳池漏电住户丧命 管委会判赔近300万元
泳池漏电导致住户丧命,管委会一审判赔近300万元。(林和生摄)
屏东李姓男子2016年于梅姬台风过后,到社区附设泳池游泳,竟因泳池上方金属棚架内的监视器漏电,导致他触电身亡,家属事后向社区管理委员会及施作厂商提出民事求偿,屏东地院审酌后,认定管委会有所疏失,一审判赔家属298万余元,可上诉。
李男当天下午独自社区泳池游泳,但当时泳池上方遮雨棚监视器电线绝缘外皮破损导致漏电,让他不慎触电当场休克,经抢救后仍宣告不治。
李男家属认为社区管委会及相关施工人员有所疏失,因此提出包括精神慰抚金、丧葬费用、扶养费等。
法官调阅相关证据后认定,大楼并未装设「漏电断路器」,且电线与遮雨棚沟槽铁勾也未保持15公分以上距离,或加装隔离物等,让电线因经常性摩擦或日晒而脆裂,导致电线外皮破损而漏电。
审酌后判决社区管委会应赔偿李妻178万7708元、2名子女各6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