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管委会!装潢要近「38万天价清洁费」 住户闹上住宅消保会调解!

装潢新屋原是美事,但就在完工屋主开心入住时,竟被管委会要求支付近38万天价清洁费用。(装潢示意图记者叶佳华摄)

记者陈韦帆台北报导

一般住户装修只要遵照「大楼管理办法」,若有与规定不符,只要经过「管委会同意」与不违反法规就可施工,不过还是有例外,一名屋主新屋装潢,告知会超过「管委会」规定的6个月工期并取得同意,结果完工后竟被要求收取近38万元的天价清洁费,最后整件事情只好闹上「住宅消保会」(详见注解)进行协调!

根据「公寓大厦管理自治条例」,大楼管委会成立时通常都会制定因地制宜的「大楼管理办法」,住户在装潢或施工时,也都必须共同遵守其约定。但遵循公约却不代表万事OK,有时还是必须注意「管委会」干部轮替,最好凡事都以白纸黑字写清楚,否则就会发生「口头承诺」却事后耍赖的情况发生!

住宅消保会理事长吴翃毅指出,今(107)年9月27日有一调解案例,屋主新屋装潢,当初向管委会申请室内装修时,已告知「两户打通的装修工程」,工期会超过管委会所规定的6个月以上,当时管委会口头应允给予宽限。

但历经424天工程结束后,管委会已历经数届变换,当时的委员也都已卸任换人,结算清洁费用时,却以「最新通过的大楼管理办法规定」计算该户应缴的费用(6个月内每户100元/日;6个月以上500元/日;若超过9个月以上 每日高达1,000元),合并两户计算,最后向屋主收取近38万的高额清洁费。

屋主认为不合理向管委会抗议,管委会却以「大楼管理办法规定」为由不予让步,双方各持己见,最后只好诉诸法律途径,寻求住宅消保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双方达成共识各退一步,以原有的「大楼管理办法规定」以两户方式计算,缴交每日100元共424天,合并两户计算共84,800元结案

吴翃毅表示,以此案例而言,虽然工期过长导致管委会已物事人非,但也必须遵照申请/开工当时的规范为主。吴翃毅说,装潢入住新屋属于美事,但最好在装修前「详阅大楼管理办法」,特别注意「室内装修相关规定」;另外,若有与管委会的私下协议,必须白纸黑字写下,双方签名并最好有管委会印章,避免未来发生纠纷时无所依据。

注:住宅消保会为民间公益性质团体,依消费保护法第28条受理消费者之「住宅、室内设计装修工程、建材家具」等或相关之纠纷申诉、调处消费争议法院嘱托现况证据保全鉴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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