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震险」危险承担限额将调高到1000亿 金管会:保费不变!
▲「住宅地震险」危险承担限额将调高到1000亿。(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金管会今(17)日进行第三次调高「住宅地震保险」的危险分散机制的总承担限额,由700亿元调高为1,000亿元,「保费不变」。
鉴于住宅地震保险投保件数逐年增加,为降削额给付机率及保障民众权益,金管会认为,应适时调高危险分散机制的总承担限额,并配合调整各层的限额,金管会将研拟住宅地震保险的危险分散机制,近期启动修法。
修改重点如下:
第一,金管会表示,住宅地震保险危险分散机制总承担限额由700亿元调高为1,000亿元,第一层共保组织承担限额,由30亿元调高为42亿元,第二层财团法人住宅地震保险基金承担及分散限额,由670亿元调高为958亿元。
第二、 配合地震保险基金承担及分散限额之调整,地震保险基金分散或自留部分,由现行530亿元以下,修正为518亿元以下,并新增超过658亿元至958亿元部分,亦由地震保险基金分散或自留;政府承担部分,由现行超过530亿元至670亿元,修正为超过518亿元至6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