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社区SPA池排水孔吸入溺水瘫痪 物业公司判赔611万元
男童遭SPA池排水孔吸入溺水成瘫 物业管理公司判赔611万多元(示意图,达志影像)
2017年当时未满11岁的男童使用住家的社区SPA池,但因孔盖脱落他的左手臂遭该孔吸入而溺水,缺氧达8分钟才由旁人救起实施心肺复苏术救活,他因此瘫痪,经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认定,男童父母当时未在场陪同也有疏失,须负一半过失责任,判决物业公司及负责的李姓主任赔偿611万多元。可上诉。
林姓男童在2017年使用社区SPA池时,SPA设施运转中而孔盖脱落,林左手臂遭该孔吸入20公分无法挣脱而溺水,致受缺氧性脑病变、肢体功能严重受损、并吸入性肺炎等伤害,迄今讲话不清楚、四肢无力、走路不稳,平衡感弱需使用助行器,无法自理生活。
林丧失劳动能力85%,由专人全日看护,林及其父母提告,请求负责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李姓主任等,赔偿2187万多元。
高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疏未注意SPA池排、回水孔孔盖有脱落之虞而未维修,致林受有损害须负赔偿责任,但该SPA池水深54至64公分,不到林的腰部,林受有游泳训练,若依正常使用方法不至于淹没口鼻。
高院指出,林在事故发生当时靠近SPA水柱,潜入水面下,应可发现排/回水孔盖脱落,但仍趴平身体,与该孔平行,致手臂遭吸入约20公分无法挣脱而溺水,林的父母未依SPA管理办法及公告,陪同未满12岁之幼童使用SPA池,未能在场制止林潜入水下靠近排/回水孔也有过失须负一半责任。
高院表示,扣除和解已给付140万元后,判决物业公司及李姓主任须连带给付561万6331元,给付林的父母各25万元,共赔偿611万6331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