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SPA池吸入男童手臂!溺水8分钟致脑损 二审判赔611万
▲桃园市某社区SPA池,2017年间因排水孔盖脱落,将男童的手臂吸入,男童溺水导致脑部受损。(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市11岁林姓男童,2017年7月底某日下午2点多,在桃园区的住家社区SPA池游泳,手臂突然遭到排水孔吸住溺水。男童经过急救后仍因脑部损伤,自此生活无法自理。家属向管委会、物业公司及SPA池保养业者求偿3400万元,一审判赔222万余元,案经上诉,高等法院重新计算后,二审改判赔611万余元。可上诉。
这起恐怖SPA池吸人案件发生在2017年7月30日,下午两点多,林姓男童在自家社区的SPA池戏水。但因SPA池之排水孔盖螺丝锈蚀,结果排水孔突然脱落。男童的左手臂因此被吸入达20公分,虽然极力挣扎,但仍无法挣脱。最后男童口鼻遭水面漫过,溺水8分钟后才被发现,当时已经失去意识。
男童被紧急送医,经过急救后,仍因缺氧性脑病变、肢体功能严重受损、并吸入性肺炎等伤害,至今讲话不清楚、四肢无力、走路不稳,平衡感弱需使用助行器,无法自理生活,丧失劳动能力85%,将来仍须持续复健维持肌力,并由专人全日看护。家属不满,提出民刑事诉讼。
刑事部分,检方最后对负责SPA池保养的杨姓业者,依照「业务过失伤害罪」提起公诉,杨男最后遭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因为与家属以140万元达成和解,获得2年缓刑的自新机会。另外家属也针对管委会、物业公司及SPA池保养杨姓业者求偿34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家属也有一半过失,最后判决物业公司、SPA池保养业者须连带赔偿男童182万余元,并赔偿男童父母各20万元精神抚慰金,社区管委会则免赔。案件上诉第二审。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与杨姓业者确实具有疏失,必须赔偿。经过计算后,高院依照男童的余命约到2090年为止,需要的看护费用高达802万余元,复健费用72万余元,劳动力减损251万余元,以及精神慰抚金250万元。
但高院也认为家属与男童有过失,因SPA池公告12岁以下需家长陪同,但家长却放任男童独自使用SPA池。此外,SPA池水深仅64到54公分,当时男童因趴平身体,与排水孔平行,才会被排水孔吸入。故此,高院认为家属与男童与有过失50%。经过计算后,改判决男童可以获赔561万6331元,另外男童父母各获得25万元精神慰抚金;合计获得赔偿611万63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