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捡尸女会计胸部「种草莓」 赔85万换得缓刑3年

台中公司女会计聚餐喝醉被总经理捡尸。(示意图/本报资料照/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某公司总经理之前带下属在大陆出差,一晚聚餐后带醉倒的女会计回到房间,却一直待着没走,对方醒来要求他出去时,他竟猛然上前脱其衣裤,强摸下体胸部,并啃咬乳头,被回国后离职的女方报警处理,在赔偿85万元后达成和解后,16日二审被依乘机猥亵罪轻判1年2月、缓刑3年。

女会计向检警供称,她2011年在广东省惠州市出差,11月5日晚间与总经理及另一名同事聚餐饮酒,回到宿舍被告拉拉扯扯地要求继续喝,她警告「你不要碰我」,仍然无法摆脱;当时她因为喝醉昏厥,醒来后发现总经理居然坐在房内椅子上,叫他出去他也不听,反而走过来手压肩膀,脸不断逼近,她于是再度晕厥。

女会计还称,她隔天早上醒来时,身上一丝不挂、只盖着被子,两手手臂内侧、大腿内侧都有吻痕,下嘴唇也被吻到微肿,两乳乳头还有咬痕,下体也感觉曾被异物侵入,去上厕所时发现卫生纸上有血丝。她质问总经理,对方却强调只有用手插入,没有用生殖器;她回国后申请离职,总经理在办公室还一直强调只有用手,没有用生殖器。

总经理向法院辩称,他当晚有向女会计做爱抚等行为,但否认有性交或猥亵犯行,还说对方自己把衣服脱掉,在他身上磨蹭,他情不自禁用手回摸,手指没有插入下体,也没有吻咬胸部,但仍被法院于今年5月30日依趁机性交罪判刑3年6月;但在二审被台中高分院认为插入下体这部分罪证不足,改判乘机猥亵罪。其辩护人罗丰胤同为顶新黑心油案被告魏应充委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