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随手采「野草」 结果GG...赔上1万3还缓刑3年

蕙兰大陆属于珍稀物种,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图为资料照片/翻摄自大陆《中国兰花市场网站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河南省卢氏县一名秦姓男子发现农田边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在返家的时候随手采了3株,被森林民警查获。鉴定后发现这株「野草」竟是「蕙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秦男因此吃上官司。当地法院近日做出判决,判处秦男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收取罚金人民币3000元。

卢氏县检察院检察官指出,秦男的「无意之举」已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要求当地森林公安局应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立刻展开调查。据了解,这种「野草」为蕙兰属(学名:Cymbidium),是一种兰科植物,假鳞茎不明显,集生成丛呈椭圆形叶脉透亮而且边缘常有粗锯齿花常为为浅黄绿色唇瓣紫红色斑。

据了解,蕙兰同时也是中国培养最久和最普及的兰花之一,野生的蕙兰花更是稀有,属于中国珍稀物种、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物种,原分布于秦岭以南、南岭以北及西南广大地区,是比较耐寒的兰花品种之一。

卢氏县侦查监督处处长杨妙伟介绍,大陆近日从立法上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比较硬性规定环境污染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以及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等10多项罪名,千万要小心,不然吃上官司可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