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撕衣拍裸照再逼分手砲 女拒求救:我爱面子,这太丢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家住台中的小朱(化名)2015年间与交往4个月的洪姓男友分手,没想到对方不仅跑来住处叫嚣,还以裸照威胁打分手砲,甚至不顾车上还有未成年的儿童愤而砸爆挡风玻璃;然而,她遭受威胁的过程中明明有遇到警察临检却没有求救,只因为自己爱面子,觉得公开这样的事情很丢脸,所以选择沉默。

洪男不满「被分手」,拿裸照威胁前女友打分手砲。(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小朱指称,她与洪男从是在2015年4月间认识并交往,同年8月就分手,期间曾发生多次性行为,没想到事隔1个月对方就跑到住家外面叫嚣,甚至埋伏在半路将她从机车上拉下再塞进汽车里,强行带到某快速道路路肩,不仅将上衣撕破还强吻嘴巴胸部以及脖子,趁机拍下不雅裸照后才返回市区

但事情还没结束,洪男先是买了一件上衣给小朱,接着将车开进当地一间摩铁,威胁如果不配合打分手砲就要公布裸照;她因为害怕没有抗拒,完事后还到浴室冲洗下半身隔天却被强押到法院写同居协议书,她趁着对方忙碌时落跑,并搭公车警局报案,「我是一个很爱面子的人,虽然害怕却觉得这是很丢脸的事,加上还要顾及到家人的安全,所以没有向临检的警察和大楼管理员求救。当时他人就在旁边,我不敢做这种事。」

▲洪男强押小朱上车,并在车上撕衣拍裸照。(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然而,检警调查发现,洪男不仅做出上述离谱行径,还曾不顾保护令持续骚扰小朱,也不管对方车上有未成年的孩童,大喊一句「要死一起死」就用砖头砸爆挡风玻璃,导致孩子遭玻璃碎片割伤,甚至连原本说好发生关系就不公布裸照这件事也食言,不雅照片在同年12月就流传脸书社团,还是女方朋友无意间看到才露馅。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洪男在一审、二审都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在网路散布猥亵照片部分则判处1年3月,纵使双方多次达成和解也给付赔偿金,但考量到他对受害者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仍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他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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