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1户人家用电511年!2男挖矿窃215万度电 下场超惨

台中2名男子合开矿场挖掘比特币,却因不想支付电费而破坏电表。(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林姓及洪姓男子2019年间合开挖矿场,挖掘虚拟货币比特币,因不愿支付挖矿伴随的高额电费,遂剪断电表,8个月内窃走215万度电,遭到台电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追偿1.6倍赔偿金。刑事部分,2人遭判9月至11月不等徒刑,民事部分,2人则须连带赔偿1405万余元。

判决书指出,林男与洪男于2019年4月间在台中一处住宅合开比特币矿场,岂料,2人为了减少挖矿的电费支出,遂于同年7月间持老虎钳与螺丝起子等器具弄坏电表,使得电表计量器失准,短短8个月内窃走215万8544度的电能,挖得10.43枚笔特币,卖出后赚得290万余元。

直到台电察觉该处住宅用电量异常,报警处理后会同检警于2020年3月间前往搜索,扣得挖矿机与电脑等赃物,台电除了提起刑事诉讼外,同时向2人追偿窃取电能的1.6倍电价,共计1405万余元赔偿金。

刑事部分,案经上诉,林男及洪男各遭判有期徒刑11月、9月,没收犯罪所得。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参酌刑事判决,认定2人的确窃电,台电有权请求侵权损害赔偿,考量2人尚未与台电达成调解并清偿电费,故全数判赔,判2人须连带赔偿1405万余元。可上诉。

实际上根据台电110年度公布的资料指出,全台每户平均每月用电量约为352度,若以此案例窃得之215万8544度电进行计算,约可供1户使用约511年,数字相当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