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矿厂房失火有鬼!警花一年揪出不肖集团窃电6400万

警方于台中、彰化等地破获8处机房,查获挖矿机1824部、窃电工具等。(警方提供)

李姓男子组成虚拟货币挖矿集团,在中部地区设置多处挖矿机房,却以窃电方式挖矿,警方循线查获后,遭台电公司追偿新台币6400万余元电费,警方并将主嫌李男等7人依法送办。

刑事局电信侦查大队第二队今天表示,警方去年6月中旬接获线报指,台中市一处虚拟货币挖矿机房,因大量用电而导致火灾,且厂房付之一炬。

经台电公司调查后,发现厂房疑似私接屋外电线窃取电力,因用电量过大无法乘载,而导致私接点起火燃烧。刑事局获报后立即与台中市警察局乌日分局等单位组专案小组扩大侦办,并报请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

经专案小组历时一年多时间追查,发现主嫌李姓男子成立的犯罪集团,在中部地区住宅区租屋后,设置虚拟货币挖矿机房,并以窃取电力方式挖矿,再转卖挖矿所得的虚拟货币牟利。

警方陆续破获位于台中市太平区、潭子区、西区、东区、神冈区、西屯区及彰化县伸港乡等地的8处机房,共计查获挖矿机1824部、窃电工具等赃证物。

警方并带回主嫌李男、工程师、机房管理员、股东等共7名嫌犯到案,经台电公司计算追偿电费达6400万余元,全案在14日将李男等7人依窃盗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