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破获虚拟货币窃电集团 查获7名主嫌、挖矿机1824部

刑事局电信侦查大队破获虚拟货币窃电集团,查获8处机房及挖矿机1824部。(警方提供)

警方破获以李嫌为首在中部地区住宅区租屋,设置虚拟货币挖矿机房并窃取电力方式挖矿。(警方提供)

警方于台中、彰化等地破获8处机房,查获挖矿机1824部、窃电工具等。(警方提供)

警方于台中、彰化等地破获8处机房,查获挖矿机1824部、窃电工具等。(警方提供)

刑事局电信侦查大队历经一年多追查,破获以李嫌为首在中部地区住宅区租屋,设置虚拟货币挖矿机房并窃取电力方式挖矿,再转卖挖矿所得虚拟货币牟取不法暴利。警方于台中、彰化等地破获8处机房,查获挖矿机1824部、窃电工具等,并逮捕李姓主嫌、工程师、机房管理员等7人到案,经台电计算追偿电费高达6400万余元;全案依窃盗罪嫌,将李等7人移送台中地方检察署侦办。

警方指出,刑事局电信侦查大队从去年6月中旬起,接获线报台中地区有虚拟货币挖矿厂,因大量用电而导致火灾造成民众大片厂房付之一炬;经台电公司主动配合调查,发现该厂房疑似私接屋外电线窃取电力,因用电量过大无法乘载而导致私接点起火燃烧,因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即组成专案小组扩大侦办。

经专案小组历时一年多追查,发现以31岁李姓男子首的犯罪集团,在中部地区住宅区租屋后,设置虚拟货币挖矿机房,并以窃取电力方式来挖矿,再经转卖挖矿所得虚拟货币牟取不法暴利。

专案小组陆续在台中市太平区、潭子区、西区、东区、神冈区、西屯区及彰化县伸港乡等地8处机房,共查获挖矿机1824部、窃电工具等赃证物;并陆续逮捕李姓主嫌、工程师、机房管理员、股东等身分共7名犯嫌到案;经台电公司计算追偿电费高达6400万余元,全案将李嫌等7人,依窃盗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检察署侦办。

警方强调,私接线路大量用电挖矿,极易造成线路超载引发火灾,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极大之危害。窃取电力是违法行为,除不法所得将一律追缴外,也须承担相关刑事责任,请民众切勿以身试法,警方将持续与台电公司合作,全力查缉窃电之不法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