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 纯电四轮卡丁车闯伯朗大道 惹议

台东池上乡伯朗大道开放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的慢车进入旅游。(萧嘉蕙摄)

台东池上乡伯朗大道开放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的慢车进入旅游,未料,上周有民众直击纯电力的四轮卡丁车驶入,引发争议,对此,乡公所重申规定,除持有通行证的乡民车辆、农机具和慢车以外,其他电动车不得驶入。

随着环保意识擡头,台东观光旅游走向低碳风潮,以慢车畅游成为首选,尤其是以田园景致闻名的池上乡,各类型电力辅助的慢车出租业盛行,然而,上周却出现一整排电动卡丁车行驶在伯朗大道上,明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不属于慢车。

关山分局交通组长陆金铭表示,已告诫业者不得再让卡丁车行驶于道路,若不听劝,将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2之1条,非属汽车、动力机械及个人行动器具范围之动力载具,于道路上行驶或使用,处行为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池上乡公所农观课长彭上晏说明,经乡公所公告「伯朗大道及新开园老田区文化景观内道路」交通管制规定,除了持有通行证的乡民还有慢车以及农机具可以行驶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伯朗大道区域。

池上乡伯朗大道频传四轮电动辅助自行车摔车、翻覆意外,今年截至目前已发生逾50件,但依台东县政府2年前公告订定「台东县慢车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规范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且为三轮以上仅限于观光用途使用之供载客或租赁车辆,须申请检验、领取车牌并投保意外险,因此至今未能纳管。

台东县政府表示,因应车辆出厂证明出具卡关,研议以第三方认证作为解套方法,将加快「台东县慢车管理自治条例」规范符合台东县慢游车辆行驶于特定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