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死亡车祸频传 清明连假前酒驾大执法上路

台东县警察局自4月1日至4月3日实施取缔酒后驾车大执法。(台东县警察局提供/萧嘉蕙台东传真)

台东县警察局统计今年1月至3月发生9件死亡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其中3件为酒驾肇事,有鉴于此,县警局即日起至清明节前连续3日取缔酒后驾车大执法,展现酒驾零容忍执法决心。

县警局交通队指出,今年1月迄今已移送公共危险罪291人,取缔酒后驾车违规125件,其中酒测值最高甚至达到1.34mg/L,远超过标准值0.25mg/L。

交通队表示,以70公斤的成年人为例,饮用啤酒1120C.C(罐装啤酒约2瓶)、红酒466C.C、米酒280C.C或高梁酒96.5C.C时,体内的呼气酒精浓度已达到0.25mg/L,易导致注意力下降,增加交通事故发生机会。

清明连续假期将近,家人聚餐出游欢聚,饮酒机会较多,酒后驾车不仅触犯公共危险罪,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若肇事因而致人于死者,则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呼吁多加利用「指定驾驶」、「搭乘计程车」及「代客开车」等措施,切勿有酒后驾车之情事。

台东县警察局交通警察队队长刘正达强调,取缔酒驾是警察常态性的工作,将于清明节前4月1日至4月3日实施取缔酒后驾车大执法,民众切勿心存侥幸,养成「酒后不驾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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