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车祸事故频传 路口停让准则不可轻忽

▲驾驶或行人行驶在马路上时,应遵循路口停让准则,保障生命安全。(采访撰稿/记者李彦慧摄影剪辑/记者林惟崧)

▲没有设立交通号志的路口,相当容易发生车祸事故。(图/记者林惟崧摄,下同)

记者李彦慧/采访报导

车来车往的马路上,不断上演车祸事故,11月便发生两起车祸,宜兰县三星乡一名15岁的汤姓少年,无照骑着BWS机车,载着同为15岁的陈姓友人途中行经上将路与和大义路口,疑似车速太快,加上该处没有绿灯,撞上32岁蓝姓驾驶轿车,2人双双不治,少年骑的是支线道没有礼让,另外蓝姓驾驶行为干线道并没有减速。

▲根据统计,103年道路交通事故件数超过30万件,相当频繁。

红灯停,绿灯行」是世界共通的交通语言,驾驶人开车上路应依照号志指示行驶,但遇到路口没有号志指示时,容易造成意外发生,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统计,103年道路交通事故件数超过30万件,而104年车辆发生主因,前2名分别为「未依规定让车」及「未注意车前状态」,而为了防止意外再度发生,交通部今年力推「路口停让」以降低交通事故,将「路口停让」区分为车辆间与人车两个部份来做宣导

▲驾驶人必需优先礼让行人来通行,违者将进行罚锾。

驾驶行经至无号志或号志故障、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之交岔路口,支线道车应暂停让干线道车先行,但若未设标志标线或号志划分干、支线道者少线车应暂停让多线道先行;若是车道数相同时,转弯车应暂停让直行车先行;同为直行车或转弯车者,左方车应暂停让右方车先行,在交通壅塞时,应于停止线前暂停与他方双向车辆互为礼让,交互轮流行驶。

而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或是转弯的时候,一定要优先礼让行人来通行,如果违反规定,会被处新台币1200以上、3600元以下的罚锾,交通部也郑重呼吁,民众应正视路口正确「停让」观念重要性,多份留意就能减少意外再度发生,保障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