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代理孕母现身曝心境 生子后两家仍会联系关心

台籍代理孕母Lily今天现身《人工生殖法》修法公听会。(王家瑜摄)

国民健康署今天举办《人工生殖法》修法公听会第二场,国民党立委陈菁徽和代理孕母Lily一同现身。Lily是台湾人,婚后移居美国,目前育有2名子女,半年前帮助一对大陆夫妻产下孩子,她说,自己当初在网路社群看到相关需求,且居住的地区可以合法代孕,「何乐而不为?」她强调在代孕前已做好心理建设,自己是房东提供子宫给宝宝长大,看到委托夫妻成为父母,自己也充满喜乐。

陈菁徽指出,许多反代孕者说,代理孕母是没有知识、被工具化、被欺骗,或是低收入只是为了转钱,可是和Lily实际上的生活和人生经历是完全不同。回顾近20、30年国际文献,这些代孕者大部分是大学学历以上、结婚有小孩,也绝非贫穷。

Lily说,当初在社团得知有人有代孕需求,自己有2次生产经验,有能力帮他们圆梦,何乐而不为?委托夫妻尝试6、7年无法自然怀孕,透过仲介机构找到自己,目前生下孩子约半年,她和委托夫妻不在同一个国家,但过年过节都会互相关心。

Lily和先生在代孕前后,都有接受心理咨商,委托的夫妻也需要经过评估,才可以开始代孕流程。有些人认为代理孕母会舍不得自己怀胎生下的孩子,但Lily说,自己有做好心理准备「我是房东提供宝宝长大」,孩子确实不是自己的血肉,但小孩是可爱的生命,对于他们是有爱的,而看着委托夫妻成为父母,自己是喜乐的。

各界对于《人工生殖法》修法方向看法分歧,其中以代理孕母争议较大,难以凝聚共识。陈菁徽认为,自己是立委也是妇产科医师,代理孕母议题延宕了20、30年,未尝不是台湾的收获,因为从许多国家看到文献数据,提供我们修法方向。时任卫生署长陈建仁、时任立法委员赖清德登曾推出代理孕母相关草案,希望国健署要有态度,未来以开放、专业的态度继续讨论。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则表示,自己倾向将代理孕母和现阶段修法脱钩处理。因为代孕涉及层面更广,权益和伦理上的界定,和现行《人工生殖法》医疗技术的性质有一些不同,是否可以专法处理,先行开放单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