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88槍擊案審結...僅槍手孔祥志全認罪 定明年2月宣判

台南88枪击案,检方起诉认「红龟」洪政军教唆枪手孔祥志犯下枪击案,学甲慈济宫董事长王文宗是枪击指使者,并资助洪、孔两人在大陆藏匿,并涉依枪砲罪起诉洪等8人,今下午辩论终结,除孔祥志全部认罪外,洪政军、王文宗仅认藏匿人犯罪嫌,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案经8个月审理,去年底选前期间,震惊全台的88枪击案,下午辩论终结,审判长谕知相关卷证复杂,且被告人数众多,预定明年2月20日宣判。

洪政军、孔祥志、王文宗外,同列被告李奇汉、郭建彰、杨展华、谢俊诚、蔡金郎等人均到庭,并由各自律师为其辩论。

面对外界关切枪枝问题,检方认为,孔祥志于2月间声押庭、借讯时,并其所持作案用冲锋枪表示不知型号,事后辩称开枪为PCC冲锋枪,并非MP5冲锋枪并不可采。惟依孔扣押手机内甲枪照片及谢俊诚手机内丙枪照片,经鉴定人鉴定2枪有6处特征一致,应是同一枪枝。

检方起诉指洪政军、孔祥志等8人均涉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未经许可持有枪枝、未经许可持有子弹罪嫌、恐吓危害安全罪嫌及行使伪造特种文书罪嫌,从一重持有枪枝罪嫌处断。

此外,李奇汉要求不知情林男烧毁孔祥志衣物另涉湮灭刑事证据罪嫌,同一行为而触犯数罪名,请从一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处断。

王文宗、杨展华、郭建彰及洪政军另涉藏匿人犯罪嫌。王及洪事后安排偷渡、提供支援,请从一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处断。杨展华、郭建彰所犯藏匿人犯罪,与枪击案持有枪枝等罪,分别起意,行为互殊,请予分论并罚。

洪政军向法官求情,指认藏匿人犯,但配合调查,事后也感到自责,未能劝说孔祥志自首,协助逃往大陆,实在很对不起,希望法官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至于其他案情,他并不知情,请法官明察还他清白。

王文宗的律师表示,王当时被动接受洪的联络,与洪政军、孔祥志在大陆见面,泡茶、吃饭出自礼仪文化,至于提供自己与身分证合影,提供洪申办微信帐号,如同洪供词,没办成就被抓了,王并没有资助两人行为。

洪政军的律师认为,有关枪枝部分,鉴定证人供词不一致,指同一把枪,可能同一把枪,再到不能百分之百确认,证词不可信。且取枪杨、谢证词也未对该枪试射,无法确认有无杀伤力,不知是否与作案枪枝为同一把枪,罪证有疑,应有利于被告,在枪砲部分应判无罪。

孔祥志的律师说,孔祥志对枪砲、恐吓危安及伪造特种文书等均坦承犯行,请法官酌情从轻量刑。

震惊全台的88枪击案,今天下午辩论终结,审判长谕知卷证复杂,被告人数众多,预定明年2月20日宣判。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