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安平漁港船舶高速航行湧浪 南市府加強巡查檢舉

近日有养蚵业者反映指称,在台南安平渔港岸际编制蚵棚时,因有船舶高速航行,涌浪导致蚵筏剧烈摇晃,险造成人员落水,台南市农业局指出,已由渔业署开罚,未来将加强巡查。

台南市政府农业局代理局长陈仲杰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渔港法明订在渔港区域内不得有危害安全及妨碍船舶航行行为,违者最高可处新台币50万元罚锾,渔业署及海巡署在安平渔港港区设置许多监视器,渔港所也会不定期派员巡查。

陈仲杰指出,安平渔港曾发生渔船高速航行擦撞载客小船,险造成载客小船翻覆事故;而日前有2艘船舶因航行时行为,确有危害安全及妨碍船舶航行事实,已由渔业署依渔港法核处10万元罚锾。

陈仲杰表示,安平渔港兼具观光及休闲功能,每年进出港船舶达13万艘次,每月平均超过1万船次,港内有渔船、游艇及载客小船等船舶,市府明定载客小船限速为5节,若船舶在港内高速航行,所掀起的浪会让周边船舶上下起伏,损坏船舶及港区设备,更可能导致小船失控翻覆。

他说,未来将加强巡查,若发现港内船舶航行速度过快、急转弯等行为,造成危害安全疑虑,或接获民众相关检举影像、搜证,将依法函送渔业署核处,以维护渔港设备及港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