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父买地盖房登记儿名下 孙要结婚逼搬离呛:要等你死?

台南老翁买地登记儿子名下,但遭逼搬离,打官司要求撤销赠与。(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南林姓老翁多年前买下土地,登记大儿子名下,之后又出钱盖5层楼的房子,约定一起住,由大儿子照顾林翁夫妻俩。之后大儿子一家搬离,但在2020年返家争产,孙子以准备结婚要整理房子为由,要求爷爷奶奶搬离遭拒,竟说「是不是要等到你们死了」等语,之后儿子将生活费从每月5000元降到2000元,林翁心寒提告撤销赠与。台南地院审理后认为大儿子未履行扶养义务,判他应把土地还给父亲,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林姓老翁主张,1981年大儿子刚当完兵,年纪尚轻且经济状况不稳定,为让儿子无后顾之忧,并考量自己老年能有安居之地,因此买下面积140.95平方公尺(约42坪)土地,直接登记在大儿子名下。

10年后林姓老翁四处借贷,提供资金给大儿子盖了一栋5层楼的房子,并约定新屋落成后由大儿子负责照料生活起居,不过大儿子一家于2008年间搬离,但仍持续给付林翁夫妻每人每个月5000元的生活费。

林翁指出,谁知儿子2020年8月回来争房产,呛声「父子情分到此为止」,要求年迈体衰的他搬走,妻子当场痛哭欲绝,一度想以死作为恳求,却遭「我不怕鬼」等话反驳;之后儿子将每月生活费缩减到2000元,不但不足以供应生活所需,更让林翁感到受辱,已经与他当初赠与土地的目的大相迳庭,因此提告撤销赠与。

大儿子辩称,购买土地、修建房屋都是自己独力负担;之所以会搬出去,是因为2007年间父亲要求每个月的生活费应为每人1万1000元,他坦言负担不起,竟遭父亲呛要提告,所以搬离,但仍固定给双亲每月各5000元生活费。

不过,林翁二儿子出庭证称,爸爸当年买了2块土地,分别给他和哥哥;哥哥带着姪子回家争产时,他听到姪子跟爷爷说,他要结婚了,要整理房子,要把他们两位长辈安置到外头,林翁说不可能,姪子就跟爷爷说「如果你们没有搬出去,我要怎么整理房子,是不是要等到你们死了」;而林母则激动表示「那我们两个就死在这里给你们看」,姪子回「我不怕鬼」等语。

台南地院法官调阅双方薪资、劳保等资料计算,判断大儿子应无法独力负担买土地和兴建房子的费用,考量到土地和建房的钱都是由林翁出资,两老也已经在该房屋居住数十年,林男身为人子,却要求年迈的父母搬离,这是对父母维持生活极为重大之不当行为,认定林男不履行对双亲之扶养义务,最终判他应将该土地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给父亲,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