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学甲迎新春 消防蛙携手教防「爆」

▲台南市消防局第三大队学甲消防分队于22日上午配合学甲区公所,办理「学甲区2025年写春联送春联活动」。(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台南市消防局第三大队学甲消防分队于22日上午配合学甲区公所,办理「学甲区2025年写春联送春联活动」,为了确保民众在春节期间的安全,学甲消防分队办理「爆竹烟火安全使用」与「住宅用火灾警报器」的宣导活动。

随着农历新年临近,许多民众开始准备庆祝活动,传统习俗及过年愉快气氛,会燃放爆竹以为庆祝,但若稍有不慎,转瞬间极易酿成灾害,更造成自己或他人的痛苦,如涉及民众生命、财产的损失,除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吃上刑事官司外,还可能被告上纠缠不清的民事官司。

现场消防人员装扮成活泼的「消防蛙」,并请书法名家陈建男挥毫「爆竹烟火施放安全」宣导春联,虽然爆竹烟火能为节庆增添热闹气氛,但使用不当将会引发严重的火灾与人身伤害,呼吁市民在燃放烟火时一定要购买合格认可标示的爆竹烟火,选择安全的燃放地点,并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品。

为进一步保障居民的安全,宣导活动同时强调安装住宅用火灾警报器的重要性。火灾警报器能够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出警报,为家人赢得宝贵的逃生时间,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我们建议每个家庭在主要生活空间及卧室安装至少一个火灾警报器,定期检查并更换电池,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三大队陈坤宗大队长表示,依照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之人于儿童施放一般爆竹烟火时,应行陪同。」如有违反将处3千元至1万5千元罚锾,内政部也公告禁止儿童施放升空类、飞行类及摔炮类等较具危险性之一般爆竹烟火,业者不得贩卖给儿童,违者将处3至15万元罚锾。

消防局长李明峰表示,住宅用火灾警报器可在火灾发生初期侦测到浓烟或高温,发出警报声来提醒住户,得以及早发现火灾、立即反应灭火并及时避难逃生。春节期间除非必要切勿任意燃放爆竹烟火,而燃放时请依燃放前「五要」及燃放时「五不」原则,注意安全。

市长黄伟哲表示,消防局办理春节各项宣导,让市民明白如何安全使用烟火及安装住宅用火灾警报器,欢喜节庆尽量以爆竹音效或环保炮来替代真正爆竹烟火的燃放,如要燃放爆竹烟火时,请少量燃放。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在享受节庆的同时,确保每个家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