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山游客诱拍保育类黄喉貂频传 林业署出手拟增订条文开罚
近年来宜兰县太平山国家森林游乐区出现保育类野生动物黄喉貂的频率越来越高。(林业保育署宜兰分署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近年来宜兰县太平山国家森林游乐区出现保育类野生动物黄喉貂的频率越来越高,伴随而来的问题是游客喂食、诱拍及野生动物翻食垃圾等,农业部林业保育署研议在森林法第56之3条增订条文,若在森林游乐区或自然保育区内喂食野生动物者,得处1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
网友PO文指出,日前在太平山翠峰山屋停车场,目击到一群准备健走的游客,其中一位大哥正拿着面包不停的喂食黄喉貂,把附近的两只也吸引过来,好让他和身旁友人能近距离拍照。另在台湾山毛榉步道的终点,发现一群正在休息的观光客,把水果摆放在景观台中间山毛榉的下方,好把黄喉貂引上来。
PO文中还提到,在观景台四周的斜坡下,处处都是被弃置的果皮、垃圾,看到黄喉貂就在那儿找寻食物,大快朵颐!网友强调,太平山上黄喉貂时常可见,代表这是一场生态浩劫的警讯,牠们的族群已迅速增加,且几乎完全没有天敌,除了鹿与熊外,爬虫类、鸟类、昆虫等样样难逃黄喉貂的毒手。
林业保育署宜兰分署回应,考量太平山黄喉貂出现频率越来越高,去年起将园区垃圾桶改为掀盖式,今年初全部完成汰换,并发放入园单张折页传单、设告示牌、工作人员会同警方宣导,提醒游客不要喂食与诱拍,并在游客热点处加强清理垃圾,同时评估是否有增设垃圾桶的需求。
宜兰分署表示,太平山工作人员10月在园区巡视时,拍到游客用食物诱拍黄喉貂,引用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保育类野生动物应予保育,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或为其他利用」,违者依第42条规定,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全案将移送保七侦查。
林业保育署因此在森林法修正草案,第56之3条第1项第2款下,增订第5个条文,未来于森林游乐区或自然保护区内喂食野生动物者,得处1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之罚锾,近日内可望进入法定程序审议。若森林法增订条文实施后,再违法喂食及诱拍黄喉貂的游客,主管机关可直接引用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