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费明年开征 云林争取分配 张丽善吁至少留一半在地方

云林县长张丽善今(15日)受访时表示,明年开征的碳费,中央应该留一半给地方。(周丽兰摄)

中央明年将开征碳费,云林县第一阶段盘点碳排大户共34家企业,年碳排量近4000万吨,占全国14.46%,但中央拟把碳费全额专款专用。云林县长张丽善15日表示,碳费的运用应考量地方为环境付出的牺牲,比照空污费至少一半以上留在地方才符合公义。

环境部日前完成碳费费率审议,一般费率为每吨碳300元且,优惠费率为50元、100元两级,预估2026年起政府每年征收碳费约60亿元。

针对碳费运用模式,云林县府今年8月间在中台湾区域治理平台提案讨论,8县市建请环境部明订一定征收比例拨交给排放源的所在地主管机关,以利地方政府规画推动气候变迁减缓与调适工作,可比照空污基金将征收所得金额60%拨交地方运用。

不过环境部9月答复,气候法第33条温室气体管理基金用途未定一定比例拨交排放源所在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

云林县环保局盘点县内第一阶段纳管的碳排大户共34家企业,年碳排量近4千万吨,占全国14.46%。

云林县长张丽善今(15日)表示,考量排碳量大、造成民众健康伤害的乡镇市,希望中央对这些地方居民付出的牺牲与健康威胁给予一些弥补,至少一半以上留在地方,如果中央全盘收走,对受到空气品质危害的民众是不公平的。

张丽善说,财政收支画分法也有专款专用的部分,碳费大户所在地县市政府应该获得相对补偿,这是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倘若中央未征收碳费,地方不会要求分配,既然征收就不能全部由中央囊括,地方也是需要建设。

她表示,民众的纳税权益意识擡头,了解中央有这么多征税管道,自然也会要求公平正义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