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善喊话 一半碳费留地方

云林县长张丽善15日受访时表示,明年开征的碳费,基于公平正义原则,中央应该留一半给地方。(周丽兰摄)

中央明年将开征碳费,云林县第一阶段盘点碳排大户共34家企业,年碳排量近4000万吨,占全国14.46%,但碳费拟由中央专款专用。云林县长张丽善15日表示,碳费运用应考量地方为环境付出的牺牲,比照空污费至少一半以上留在地方,才符合公平正义。

环境部日前完成碳费费率审议,一般费率为每吨300元,优惠费率为50元、100元两级,预估2026年起政府每年征收碳费约60亿元。

针对中央明年征收碳费,云林县府今年8月间在中台湾区域治理平台提案讨论,共8县市建请环境部研议、明订一定征收比例,拨交给排放源的所在地主管机关,以利地方政府规画推动气候变迁减缓与调适工作,建议比照空污基金,将征收所得金额60%拨交地方运用。不过环境部9月回复,根据气候法第33条规定,温室气体管理基金用途未定有一定比例拨交排放源所在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的规定。

云林县环保局盘点县内第一阶段纳管的碳排大户共34家企业,年碳排量近4000万吨,占全国14.46%。

张丽善昨日表示,针对排碳量大、造成民众健康伤害的乡镇市,希望中央考量他们付出的牺牲与健康威胁,给一些弥补,碳费至少一半以上留在地方。如果中央全盘收走,对受到空气品质危害的云林民众是不公平的。

张丽善说,制定气候法时尚未考量到碳费分配,财政收支划分法也有专款专用部分,碳费大户所在地的县市应该有相对补偿,这是基于公平正义原则;中央若不征收碳费,地方不会要求分配,既然征收就不能全部到中央,地方也是需要建设。

她表示,民众对于纳税权益的意识擡头,中央有这么多征税管道,大家应该都要分配到,才符合公平正义。